9月3日,有網(wǎng)友發(fā)帖稱,廣東普寧一中學出具的反對校園欺凌承諾書上,有“若出現(xiàn)校園欺凌事件,堅決不拍照、不錄視頻”的內容。9月4日上午,記者從普寧市教育局了解到,情況屬實,已責令學校收回承諾書并整改,將“堅決不拍照、不錄視頻”的句子刪除,更換為“禁止學生帶手機進校園”的內容,目的是避免影響學生學習。
在校園欺凌事件中,學生有可能涉及三種角色,一是欺凌者,二是被欺凌者,三是旁觀者;由學生和家長簽署的反對校園欺凌的承諾書,內容指向應該是承諾不欺凌同學,承諾被欺凌時積極自救,以及承諾面對欺凌現(xiàn)象時絕不袖手旁觀。在積極自救和幫助他人的過程中,不僅不應該禁止拍照、錄視頻,反倒應該讓孩子們學會在保護自己的同時,機智地留存證據(jù)。要學生承諾“不拍照、不錄視頻”,分明是把重心從反對欺凌變成了反對曝光——如果沒能禁止得了校園欺凌,就禁止信息傳播。從邏輯上說,這不是為了學生,而是為了面子,不是害怕出現(xiàn)校園欺凌,而是害怕?lián)煛?/p>
要知道,拍照和錄視頻是為事件定性提供證據(jù)的有效手段,在許多校園欺凌案件中,正是因為有了影像資料,才讓欺凌行為得以被及時揭露和處理。試圖阻止學生拍照或錄視頻,不僅削弱了事件調查的透明度,還可能讓受害者陷入更無助的境地。欺凌的持續(xù)發(fā)生,往往緣于受害者不敢聲張、默默忍受,不允許拍照和錄視頻,是想堵住向外呼救的聲音嗎?讓受害者保持沉默,就是對施暴者的縱容。
當?shù)亟逃帜苎杆侔l(fā)現(xiàn)輿情,并及時干預,要求學校整改,說明他們也認識到了這句話的荒謬。但令人困惑的是,刪掉了“不拍照、不錄視頻”,卻更換成“禁止學生帶手機進校園”。
不準學生帶手機進校園,許多學校的校規(guī)中都有這一條,然而,這一“避免影響學習”的條款,出現(xiàn)在反對校園欺凌的表述中合適嗎?在面對校園欺凌時,手機往往是受害者手中的“盾牌”,哪怕不是為了留證,也可以打電話或發(fā)短信求助。否認手機的作用,就像是在風雨欲來時收走了唯一的傘,讓處于欺凌之下的孩子,失去了自我保護的倚仗。
正因如此,教育部門和學校應該深入地思考一個問題,手機對孩子來說是雙刃劍,一面是讓孩子分心,甚至面臨成癮的風險,另一面又是孩子們自我保護、記錄真相的利器,面對這二者的矛盾,怎么找到合理的平衡點?校園里可以沒有手機,但不能讓孩子們在面對欺凌時“赤手空拳”。
學校要做的,是承擔起反對校園欺凌的責任,織密安全網(wǎng)。比如,加強技術手段,通過監(jiān)控的強覆蓋,確保校園沒有看不到、夠不著的陰暗角落;建立便捷的舉報系統(tǒng)和快速響應機制,讓學生無需依賴手機即可報告欺凌事件,并獲得及時干預;再比如,強化反欺凌培訓,讓老師和工作人員承擔起日常巡視職責,更敏銳地識別潛在的欺凌行為,及時為學生阻擋可能的傷害。當校園內部建立起了完善的安全體系,能為孩子們提供有效保護和有力支持時,孩子們也就可以不必依賴手機自保。當學校能帶領學生們以坦誠的態(tài)度面對校園欺凌時,將更有助于鏟除校園欺凌滋生的土壤。
反校園欺凌,絕不是學校內部事務,在這場承諾書風波中,最需要反省的就是這種“家丑不可外揚”的心態(tài),刪掉一句話容易,難的是改變觀念。2021年,教育部發(fā)布《防范中小學生欺凌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》,工作目標中提出“集中查處通報一批情節(jié)惡劣、社會影響大的惡性事件”,就是要將校園欺凌暴露在陽光下。教育工作者須時刻牢記,老師不僅是教書育人的引路人,還是守護學生安全的“守夜人”。(光明網(wǎng))